注意!今日起,企业登记这些字词不能随便用

阅读:415 2021-03-01 18:45:23 来源: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星

记者从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1日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赋予企业对名称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规定》明确,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规定》指出,企业名称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等。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因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共新增市场主体15809户。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场主体368942户,其中,企业75867户,个体工商户2853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698户。

来源: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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