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鼓浪屿”已成为知名商标,商家不能随便用“鼓浪屿馅饼”

阅读:1057 2019-05-08 15:56:26

厦门市的鼓浪屿一直是热门旅游景点,除了别具一格的海岛风情,特色美食也是让人流连忘返。到过鼓浪屿旅游的朋友都知道,沿街的店面卖的各种馅饼受到了旅游者的热捧。而家家户户都标注着“鼓浪屿馅饼”,但是其实已经处在侵犯商标权的情景了。

因为“鼓浪屿”已经被厦门兴茂贸易有限公司注册为商标,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鼓浪屿”商标属于合法持有。

因此只要未经兴茂公司的许可,任何使用“鼓浪屿”字样作为产品名称一部分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查信宝商标代理事业部建议福建企业应对自家生产的产品品牌及时注册商标,避免商标被抢注而遭受损失。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