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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查、发掘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闽东地域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积淀和文明进步的足迹,近日,宁德市档案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档案馆在我省率先出台《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保护地方档案资源,提高文化传承度。
据悉,《办法》的出台是持续深化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全面规范非遗档案管理、推进地方特色档案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其指出了开展数字化工作的意义,明确了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时限、整理规范方法和技术标准,解决了归档概念不清晰、范围不明确、管理缺乏专业性等问题。
接下来,市档案局将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按照先行先试、总结经验、推广复制的做法,结合示范点的资源禀赋,科学有效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