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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第一本以网址为经营场所登记的“电商”营业执照。这也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后,蕉城区发出的第一本电商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也意味着1月1日起,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以后,才能合法经营。无疑,《电商法》这条从准入门槛上的“死规定”,极大地规范了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也更好地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良性发展。
笔者从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如果想办理电商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淘宝、拼多多、微店等电商平台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证明)等材料(如由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相较传统的营业申请,电商营业执照的申请并没有变复杂,只要在填写申请书“经营场所”一栏时填写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经营范围”加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即可。(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