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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集中力量、重拳惩处、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重点打击整治六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利用“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海峡”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为确保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取得实效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排查、分析、研判。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监测预警发现机制,拓宽管理半径,加大监测力度,形成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
二要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对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场所、空间、宣传渠道、人员支持等各个环节进行封堵,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三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民政部门要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其他部门要协同做好查处工作,共同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震慑。
来源: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